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2002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李鵬委員長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認為,一年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立法、監(jiān)督,以及代表工作、對外交往、自身建設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會議同意報告對過去一年工作的總結和對今后一年工作的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要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做好各方面的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努力實現(xiàn)在本屆任期內初步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要著眼于增強監(jiān)督實效,組織好執(zhí)法檢查、聽取專題工作報告等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加強對行政法規(guī)、地方法規(guī)的備案審查,維護國家法制的統(tǒng)一。要進一步發(fā)揮全國人大代表的作用,密切同人民群眾和地方人大的聯(lián)系,繼續(xù)支持地方人大就立法和監(jiān)督工作在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和開展代表評議、述職評議等方面進行的探索和實踐。要按照本次會議通過的有關決定和辦法,做好換屆選舉的有關工作。要繼續(xù)加強常委會的自身建設,以奮發(fā)進取的精神,完成好本屆常委會任期最后一年的各項任務,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推進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作出新的貢獻。